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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

作者:实验中心 | 发布时间:2019-01-10 16:11 | 阅读次数:



实验室名称: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实验中心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袁祖社

实验室安全员: 郝选文

实验室安全等级:

1 编制目的

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迅速、高效的处置方案,保护师生人身和实验室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实验室位于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澜楼三段二层,实验室面积约490平方米。现有师生372人(二、三年级本科生约223人,研究生137人,教师12人)。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气瓶等)和高温设备等的使用。

3 实验室事故防范措施

3.1 事故预防的总要求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

(2)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建设,落实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消防设备、器材及应急设施的正常有效;

(4)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保持室内通风、完善防火防静电设施。

3.2 事故防范措施

3.2.1用电安全防范措施

(1)思想重视,自觉提高实验室安全用电意识和觉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2)不能在实验室私拉私接电线、不能在电线上或其他电器设备上悬挂衣物和杂物。

(3)不能私拆电脑仪器设备、开关、插座等,当漏电保护器出现跳闸现象时,不能盲目重新合闸。

(4)确保实验室内通风良好,温度、湿度、灰尘在适当范围内,避免因电器的绝缘变差、发热而发生触电或火灾事故。

(5)确保电脑等电气设备良好散热,不能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防止因散热不良而损坏设备或引起火灾。

(6)对电脑、插座、灯具等设备进行检修清洁时,须确保切断电源,在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7)发现电脑主机、显示器等电器设备冒烟或闻到异味(焦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查和维修,避免扩大故障范围和发生触电事故。

(8)珍惜电力资源,养成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当要离开实验室停止使用电子电器设备时,要确定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3.2.2实验室日常安全防范措施

(1)实验室内严禁烟火,要按上级防火要求安置防火设备,保证灭火器定期更换。消防设备无损坏,消防信道无阻碍。

(2)使用实验室的师生要学习消防知识,牢记火警报警,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3)使用实验室的师生不可任意搬动实验室电脑电器设备,并阻止非本实验室人员随意进出实验室,注意设备安全及自身安全。

(4)实验室工作人员上、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柜锁及水电设施,以确保安全。

(5)实验室正常上班时间,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岗,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6)实验设备器材要严格履行“借-用-还”手续,随借随还随锁,避免丢失。

(7)定期检查,坚持做好实验室保洁通风、做好防火、防盗、防霉、防潮等各项工作。

4 应急组织机构与预警机制

4.1 应急组织机构

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实验室须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织、协调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

组长:袁祖社

副组长:刘冬

抢险组:负责灭火、抢险。成员:郝选文,朱玉龙。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成员:张媛,白晓梅。

警戒组:负责疏散、治安、交通管理。成员:王颢。

通讯联络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成员:程旭。

4.2 预警机制与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故情况,由应急救援小组及时将事故发生时间、伤亡情况、处置情况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应急电话——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029-85310378, 85310379

保卫处电话——雁塔校区:029-85308110 长安校区:029-85310110

校医院电话——雁塔校区:029-85303965 长安校区:029-85310120-8120, 81530850-8120

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5 事故处置方案

5.1 火灾处置方案

5.1.1 发现人员要保持镇静,立即切断电源或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并迅速报告。组长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

5.1.2 对于初起火灾,抢险组应根据其类型,采用合适的灭火器具灭火。对有可能发生喷溅、爆裂、爆炸等危险的情况,应及时撤退。

(1)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固体可燃材料引发的火灾,可采用水直接浇灭,但对珍贵图书、档案须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剂;

(2)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和油脂类化学药品等引发的火灾,须使用大剂量泡沫或干粉灭火剂;

(3)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黄沙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4)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引发的火灾,应使用黄沙灭火。

(5)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科学仪器发生火灾,应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

5.1.3 通讯组迅速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保卫处、实验室负责人和本单位领导报告。说明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5.1.4 警戒组迅速疏散实验室内人员,集中至安全地带后清点人数。救护组立即启动现场救护,如有需要立即将伤员送至医院;

5.1.5 扑救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

5.2 触电处置方案

5.2.1 首先要立即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触电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方法:

(1)切断电源开关;

(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5.2.2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判断其神志是否清醒对症处理:

(1)触电者神志清醒,要有专人照顾、观察;出现轻度昏迷或呼吸微弱情况时,可针刺或掐人中、十宣、涌泉等穴位,并送医院救治。

(2)触电者无呼吸有心跳时,应立即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触电者有呼吸无心脏跳时,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

(3)触电者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时,须交替采取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法等抢救措施。

(三)发现伤员立即联系校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5.3 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处置方案

(1)雷雨天气时,必须关好门窗,防止球形雷窜入室内造成危害;把电视机室外天线在雷雨天与电视机脱离,而接地线连接;尽量停止使用电器,拔掉电源插头;不要打电话和手机;不靠近室内金属设备(如暖气片、自来水管、下水管等金属管道);不要靠近潮湿的墙壁。室内如人员较多,相互间应相隔几米为好。

(2)宣传普及地震等自然灾害科学知识,增强师生防震避险、自防自救能力和地震时应急应变能力;

(3)听从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实验室值班人员组织师生安全转移疏散。

6 附则

(1)定期组织安全培训,让师生熟悉各种应急处置方案。

(2)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方案的演练,演练前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演习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完成演练和评审记录。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

(3)本预案由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实验中心负责制定,自2017年5月15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