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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24 11:24 | 阅读次数:

 

 

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2022年

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时间、复试平台及复试内容

(一)复试时间

1.资格审核:3月24-25

2.模拟演练:3月25-26日(具体安排见各小组复试QQ群)

3.各环节考核:326-28

(二)复试平台

采取考生网络视频远程面试,专家组现场集中考核的方式。复试平台采用腾讯网络会议。各专业腾讯网络会议登录方式和操作说明见复试QQ群。

请考生注意:考试前,各学科复试小组会通过QQ群通知具体的考场分配、考试要求等,请及时关注。所有考生务必加入本次考试专用QQ群,在QQ群内使用实名(报考专业+姓名),保证提供的电话信息准确无误,在进入考场前保持电话畅通。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独立安静的复试环境,按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学院要求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1.硬件要求。考生需要确保复试环境满足“双机位”要求,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请提前准备两个腾讯会议号,分别用于两台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手机、手机支架等,建议使用1台带有摄像头、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win7/win10系统)和1部智能手机。第一机位(笔记本或台式电脑,不得为手机)从正面拍摄,放置在本人前方约30-40cm距离处用于拍摄考生免冠半身图像,电脑请配备摄像头和麦克风(不能使用耳机)。第二机位位于考生右后方1米,45度拍摄复试环境,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能够覆盖考生复试环境和考生前方区域(包含电脑屏幕区域)、复试组教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复试画面像素不低于720p;设备工作正常,电量充足(建议连接电源)。

 

 

2.网络环境要求。确保网络畅通,建议同时使用高速宽带和4G5G流量两种模式,如出现网路故障可及时调整为另一种模式继续复试。

3.空间要求。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房门在可视范围内并处于关闭状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否则视为违纪。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2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其他电子设备等。空间要求光线明亮,不逆光;环境安静,语音清晰、流畅、不卡顿。

4.面试要求:考生复试时需全程出境,不经允许不得中途离开座位;需正向面对第一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不得佩戴帽子、耳饰、口罩、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

5.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需手持身份证,向面试老师展示。

(三)复试内容

1.复试标准及分值:

1)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专业考试及综合情况面试,总分150 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50分。

2.复试形式:

复试内容采用网络视频远程面试及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评委根据考生面试表现及材料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面试由两部分构成:

①考生从“试题库”中随机选择试题2道,并进行口头回答;

②考生接受评委现场提问。面试环节不少于20分钟。

二、考生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准备

1.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面试前向复试小组秘书展示以核验身份

(二)复试补充材料准备

全日制研究生:

1.材料内容:

必须提供材料: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名并拍照或扫描PDF个人简历;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研究生期间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

自由提供材料:能体现学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家推荐信、外语水平证书(扫描件/照片),在校期间科研经历,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各类获奖情况(证书扫描件/照片)、在校期间参加志愿者活动等社会服务情况等。

2.要求:

1)考生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复试期间,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在复试过程和入学资格审核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所有补充材料用1个PDF文件(20Mb以内)展示

以上材料的PDF电子版或扫描/照片件必须于3月24日中午12点前发至zzyyjs1@snnu.edu.cn邮箱,所有材料放在一个压缩包里,文件命名方式:姓名+本科学校+报考专业。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

1.材料内容:

签署并拍照或扫描PDF《诚信复试承诺书》;个人工作简历,如有能体现个人工作业绩的相关荣誉证明需附上研究生期间学习计划(1000字以内);《关于在陕西师范大学本部上课的承诺书》。

2.要求:

1)考生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复试期间,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在复试过程和入学资格审核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所有补充材料用1个PDF文件(20Mb以内)展示

以上材料的PDF电子版或扫描/照片件必须3月24日18点前发至869642193@qq.com邮箱,所有材料放在一个压缩包里,文件命名方式:姓名+本科学校+MPA。

 

三、复试流程

1.登录复试平台,准备软硬件环境。考生应根据学院复试工作安排,提早登录复试平台,熟悉复试平台使用方法;按照学院要求准备复试相关材料。

2.测试复试平台

25日,学院会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平台模拟和演练,测试平台可靠性、稳定性,及时解决复试演练中遇到的问题。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的,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的,复试前单独安排复试培训、模拟演练。各专业具体安排见QQ群通知。

3.候考及复试。

所有考生从接到复试短信后时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复试QQ群通知,同时提高警惕谨防网络诈骗。复试前,考生需确保网络和电话畅通,等待复试连线通知。

时间节点

具体要求

本人复试前45分钟

登录复试平台,查阅系统须知及考试信息

本人复试前30分钟

确认准考信息,、并在网络远程复试开始前,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报考学院将对宣读过程录音录像存档

本人复试前20分钟

进入复试考场页面,查看考试信息,并完成线上抽签,确定网络复试分组和顺序复试顺序,按要求候场。

本人复试前15分钟

调试话筒、摄像头等设备,确保使用正常,保证手机、笔记本电量充足。

本人复试前10分钟

根据复试小组秘书要求做好准备,清空复试环境内与复试有关的书籍、物品、人员,不可随意离开。

1.考生网络、设备出现故障,考生立即对网络、设备进行调试,短时间内可恢复的,调试完成后继续复试,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的,可另行安排复试时间考核。

2.考生复试未按时进入复试平台,复试秘书通过电话联系考生后,考生能够及时上线的,调整复试顺序至最后一名;无法联系到考生或考生无法及时上线且无正当理由的,保存通讯文字或录音记录并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3.考生在复试当日无法进行复试,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的,可另行安排复试时间考核。考生因个人问题导致错过复试的,不再另行安排。

复试开始

接受面试邀请,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复试专家要求完成复试。

复试过程中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根据国家教育考试保密相关要求,复试过程中试题、提出的问题及答题情况等均属于国家机密材料,复试全过程中,不得主动触发或关闭音频、视频,不得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相关情况发布至网络或泄露给其他人,违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复试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复试结束

退出复试考场,完成复试。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违规处理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以及陕西师范大学和我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存在监控死角,或故意遮挡周围环境,影响观察,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2)视频监控范围内存在书籍资料和其他与复试要求无关的电子设备以及其他无关人员的。

3)在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复试过程中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的。

5)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6)拒绝、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可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以任何形式记录(包括录音录像、纸质记录)或向任何人、任何平台传播试题信息或复试视频、音频的;

3)复试过程中穿戴、使用相关设备实施作弊的;

4)变造或伪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复试的;

5)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6)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7)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方案未尽尽事宜,以《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学院网站:http://spg.snnu.edu.cn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陕西师范大学文澜楼C段1层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1530723

 MPA咨询电话:029-85318780

QQ群哲政院2022年全日制研究生一志愿复试群764062698

      陕师大2022MPA复试群805235796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