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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专职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12:32 |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为做好专职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相关工作学院制定了哲学学院选聘专职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详见附件现就选聘本科生班主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聘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均可参加选聘工作,2022年度本科生班主任如继续任职,仍需申请。热烈欢迎青年教师(45岁以下)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学生班主任。

二、本科生专业及班级情况

2021级本科生(2个班):哲学、社会学;

2020级本科生(3个班):哲学(综合班、新文科班)、社会学;

2019级本科生(3个班):哲学(综合班、新文科班)、社会学。

注:2022级本科生班主任已于新生入学时选聘。

三、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

1.即日起至4月25日,教师可直接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李晔处报名。

2.4月25日-27日,学院党政联席会教师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并拟聘班主任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两天。

3.公示结束无异议,学院将于4月28日(星期五)举行本科生班主任聘任工作会,教师正式开始履行班主任职责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高效实施。班主任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力量。选聘专职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调动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教师在大学生成长成才中重要作用的有益尝试。学院提倡、鼓励、支持青年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为每位班主任计工作量,助力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

2.明晰职责,发挥作用。进一步明晰班主任与辅导员工作职责,班主任与辅导员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为学生成长成才贡献力量。对专职教师兼任班主任工作要在日常管理和考核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问题,确保班主任工作取得实效。

3.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已任班主任的教师,无特殊情况个人不得随意中止班主任工作,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个别特殊情况需要中途更换班主任的,由教师本人向学院党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党政联席会议商议后方可更换。

哲学学院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哲学学院选聘专职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