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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2023级“文科实验班”选拔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5 15:29 | 阅读次数: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科学试验班” “理科试验班”人才培养改革指导意见(试行)》(陕师校发〔2020〕86号)相关精神和要求,以及《陕西师范大学2023级“人文科学试验班” “理科试验班”新生选拔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为深入做好2023级哲学(新文科班)新生选拔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自愿申请、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工作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拔培养对象。

二、考核选拔程序

(一)学生报名

学校发布报名选拔通知,学院做好政策解读和报名咨询。学生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和了解试验班培养政策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学院提交报名申请表,学院审核汇总后报各试验班所在学院及教务处。

(二)综合能力测试(笔试)

综合能力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学院自主实施,重点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应用能力。各学科考核卷面满分100分。

(三)综合面试

学院依据笔试成绩,按录取人数的200%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学生名单。综合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学院具体实施,选拔过程全程录像,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发展潜力和学术研究潜质。

三、面试选拔方案

(一)面试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个人陈述和评委问答等内容,评委通过上述环节的考察对学生的综合水平和能力进行评判。

(二)面试方式

采取小组面试形式,每6-7名学生为一组。学生入场后每人先自我介绍(不能介绍姓名,主要介绍个人特长及爱好等,每人限定1分钟),随后面试专家随机提出2-3个问题,学生通过分别回答、与评委交流等方式展示自己。每组学生展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平均每名学生单独展示时间2-3分钟。

(三)面试流程

全体面试学生9月15日18:45到等候室(长安校区文渊楼3段3314)凭身份证签到等待——抽取面试号码并佩戴在胸前——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以组为单位进入面试室(长安校区文渊楼3段3305)——学生集中展示(每组20分钟)——面试结束后学生交回面试号码,带好随身物品快速离开面试现场。

四、录取名单确定

学院根据考生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综合排定名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录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统一审定。

录取规则:优先录取本学科学生,如果是同学科学生,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同时录取。


哲学学院

2023年9月14日